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学工[2024]5号文件(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现将第22批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各团队负责⼈提前准备好以下结项材料:《附件1:第二十二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第二十二批成果证明材料》、《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第二十二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并将项目涉及到的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论文录用通知等,附在附件2之中。
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的队伍需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各院系研工组,且各团队电子文件均需以“完整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项材料”的方式命名。
结项需要达到《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仅结项审核通过的队伍可获发结项证明。如需申请推迟结项,请按照《细则》第二十三条要求执行。
二、提交要求
各院系研工组协同研究生培养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在附件1中院系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请各院系于2025年6月2日17:30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的结项材料打包发送至项目专用邮箱hustyjscxjj22th@163.com,并于2025年6月6日17:30前统一将纸质版交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
梁媛媛 闫 超 027-87542452
党委学生工作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