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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韩龙教授做客法学院

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4-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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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韩龙教授做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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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4-16 | 点击数:】

4月14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韩龙教授做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并于法学院105会议室开展了一场主题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法律问题”的学术讲座。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徐军华副教授、高华副教授、李杜老师参加了此次讲座,部分法学院学子到场聆听,讲座由高华副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高华副教授对韩龙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就韩龙教授的学术经历和研究成果向大家做了简要介绍。随后韩龙教授通过“人民币国际化及其法律需求”、“人民币国际化与我国现有制度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的风险防控构建”和“人民币国际化与他国不当货币及贸易行为之应对”等方面对人民币国际化的法律问题展开了深入精彩的汇报。

韩龙教授首先通过分析“一带一路”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关系,指出“人民币国际化”的本质就是人民币在国际社会充分发挥价值尺度、交换媒介和储藏价值的货币功能,逐步被广泛用作贸易计价和结算货币、投融资货币和储备货币的过程和状态。随后,韩龙教授指出,我国现行的与人民币国际化不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主要为现行的资本项目管理制度和汇率制度。我国资本项目中管制性开放占比较高,这不仅会导致管制的项目管不住,而且管制的交易往往会乔装打扮成开放的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对此,韩龙教授通过介绍分析美元等货币国际化的历史进程,认为我国资本项目应充分、尽可能的全部开放才能满足人民币国际化的需求;同时,我国应当构建以宏观审慎监管制度为主、其他相关制度来配套的人民币国际化条件下的金融风险防控制度。

随后,韩龙教授以国际货币汇率市场竞争等问题为例,向大家说明非货币国际化发行国如何通过操纵汇率等来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当人民币国际化实现之后,其他国家可能利用人民币国际化从事一些不当的货币及贸易行为,损害我国利益。在分析了现有的国际法律制度不能有效地制止他国针对人民币国际化采取的不当货币及贸易行为,韩龙教授提出我国的应对之策为改革国际货币贸易制度,并从多边、区域和双边、单边三种渠道加以分析。

讲座最后,与会同学与韩龙教授积极互动,现场氛围热烈。在将近两个小时的讲座中,韩龙教授的逻辑清晰,口才雄辩,将复杂的经济学问题深入浅出的展示到大家眼前,为广大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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