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辅导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整合力量,为研究生思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思路方案,经辅导员自主申报、院系推荐、专家评审、研工部审核,现决定成立我校首个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室成员
梁媛媛 |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
张虎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邢志坤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
赵广燕 |
经济学院 |
王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国庆 |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张誉千 |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
二、工作室建设方案
1.开展理论研究。聚焦研究生思政工作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承接研究生思政工作相关课题研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指导性文件、学术论文等,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指导性、实践性,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
2.推进实践创新。工作室应立足研究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结合自身工作室的建设方向,积极开展实践创新,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形成一系列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样板间。
3.促进队伍建设。工作室通过定期邀请专家指导、调研走访、分享交流等方式,凝聚力量,形成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牵头,全校研究生辅导员共享成果的局面,进一步促进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
三、工作室后期的组织管理
1.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建设方向,每年聚焦1-2个方向开展工作。
2.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牵头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工作室也可聘请专业教师担任工作室的顾问,对工作室的业务进行指导。
3.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详细制定工作室的年度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牵头人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及建设经验。
4.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牵头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牵头人的,经申请同意,可更换牵头人,亦可根据工作室实际工作需要,吸收新成员加入。
5.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的经费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支持,实报实销。
6.工作室成员不超过8人(不含8人),每名研究生辅导员只可加入一个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谷宗洪
联系电话:027-87542452
电子邮箱:ygb@hust.edu.cn
地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20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