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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关于成立首个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01 编辑:谷宗洪

各位研究生辅导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整合力量,为研究生思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思路方案,经辅导员自主申报、院系推荐、专家评审、研工部审核,现决定成立我校首个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室成员

梁媛媛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张虎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邢志坤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赵广燕

经济学院

王茜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国庆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张誉千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二、工作室建设方案

1.开展理论研究。聚焦研究生思政工作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承接研究生思政工作相关课题研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指导性文件、学术论文等,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指导性、实践性,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

2.推进实践创新。工作室应立足研究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结合自身工作室的建设方向,积极开展实践创新,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形成一系列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样板间。

3.促进队伍建设。工作室通过定期邀请专家指导、调研走访、分享交流等方式,凝聚力量,形成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牵头,全校研究生辅导员共享成果的局面,进一步促进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

三、工作室后期的组织管理

1.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建设方向,每年聚焦1-2个方向开展工作。

2.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牵头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工作室也可聘请专业教师担任工作室的顾问,对工作室的业务进行指导。

3.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详细制定工作室的年度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牵头人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及建设经验。

4.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牵头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牵头人的,经申请同意,可更换牵头人,亦可根据工作室实际工作需要,吸收新成员加入。

5.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的经费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支持,实报实销。

6.工作室成员不超过8人(不含8人),每名研究生辅导员只可加入一个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谷宗洪

联系电话:027-87542452

电子邮箱:ygb@hust.edu.cn

地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20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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