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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评选表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15 编辑:谷宗洪

各院(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防控要求,始终将全校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疫情期间,全校学生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担当作为,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榜样精神,决定开展疫情防控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类别及数量

评选表彰类别分为学生先进集体和学生先进个人。其中学生先进集体(含团队)20个,学生先进个人200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00名)。

三、评选条件

(一)疫情防控学生先进集体(含团队)

1.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投身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在医疗救助、科研抗疫、志愿服务、宣传动员、争取社会资源助力抗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3.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学生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体现出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

2主动深入抗疫一线,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勇于担当作为,争做表率,事迹突出。

3.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各院(系)将评优通知及要求传达给全体学生,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疫情防控学生先进集体(含团队)”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疫情防控学生先进个人”具体名额见附件。

(二)综合评审。学生工作部门对各院(系)报送的“疫情防控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对“疫情防控学生先进集体(含团队)”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示报批。学生工作部门将推荐名单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校批准后,确定表彰名单,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1.纸质材料要求:

(1)《华中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先进集体申报表》及15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A4纸张正反面打印)。

(2)《华中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及1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A4纸张正反面打印)。

(3)纸质版材料由各院系盖章后送到相关学生工作部门。

2.电子版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及详细事迹材料。

(2)申报先进个人需同时报送一寸免冠登记照1张。

(3)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XX院系-疫情防控学生先进集体/个人申报”为文件名发送至相关学工部门联系人指定邮箱。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中午12:00。请各院(系)按时报送,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4.主校区本科生院系联系人:厉鹂老师(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8),邮箱:xgcsgb@hust.edu.cn,联系电话:027-87558432;同济医学院本科生院系联系人:王绪武老师,邮箱:77827355@qq.com,联系电话:027-83692905;主校区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人:马胤任老师,邮箱:myr@hust.edu.cn,联系电话:027-87542452;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人:刘莉老师,邮箱:liulitj@hust.edu.cn,联系电话:027-83693950。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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