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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思政】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党支部、党员参评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1-06 编辑:谷宗洪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行动部署,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17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院系推荐方式,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至多1个党支部和1名研究生党员作为“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候选人。

2.被推荐的支部和研究生分别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3)、《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4),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提交推荐表,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以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研究生党员标兵提交推荐表、党员先进事例以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3.为方便备份,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包括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纸质文档请用档案袋装好,标注候选人院系、姓名、联系方式;

4.纸质档于2021年1月11日中午下班前上交研究生工作部思政办谷宗洪老师处;电子档请于2021年1月11日中午下班前发送到研工部邮箱ygb@hust.edu.cn,纸质文档与电子档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如有疑问,请联系:

谷宗洪:027-8754245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附件3: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附件4: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附件7: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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