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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召开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分团会议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21 编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和上级学联批准,华中科技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为更好地发挥研究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大会安排,决定以代表团为单位召开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分团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22日、3月23日

二、会议地点

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513、B303

同济校区:公共卫生学院老教学楼十大教室

三、参会人员

校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校研究生有关领导老师及同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团委书记、研究生会代表、校第九次研代会代表。

四、会议议程

1.书面审议校第九次研代会有关会议材料;

2.征集研究生代表对研究生会改革发展的工作建议;

3.进一步听取研究生代表对学校学院发展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说明

(一)座谈会分组与安排

由校研究生会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具体分组及安排见分团会议分组安排表(附件1)。

(二)有关材料提交要求

1.书面审议有关会议材料

第九次研代会会议材料将由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打印成册后,带到分团会议现场发放,并现场回收代表意见。广大研究生代表应书面审议并填写书面意见。

2.研究生代表意见整理反馈

其中,研究生代表提出的建议,属于培养单位层面应解决回应的,由培养单位解决回应;属于学校职能部门应解决回应的,由培养单位填写分团会议学生代表意见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yjsh@hust.edu.cn,由校研究生会整理后会同提案一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

(三)会议请假须知

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分团会议原则上要求各参会代表按时参会,若因故无法到场需提交书面请假材料(附件3),书面请假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名及培养单位党组织签章。

六、联系人

校学生工作部:梁媛媛 闫超 027-87542452

校研究生会:王涵申 15261869856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分团会议分组安排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分团会议学生代表意见汇总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分团会议请假申请表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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