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18 编辑:张凯翔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四个服务”,引导研究生着眼“四个面向”,以昂扬姿态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文,特举办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是华中科技大学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工作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本次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提升朋辈激励作用,引导广大研究生努力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急需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二、评选对象

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再参与申报评选(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依据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文件确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至多1名研究生作为“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候选人,并在研究生学历阶段(博士研究生不包含硕士阶段)获得院(系)“三好学生(研究生)”推荐资格。

三、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自评材料评分)

每位候选人提交自评材料及评分,由各培养单位大众评审根据《“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自评细则》为选手核实评分,满分60分。“自评材料”包含三部分:政治思想表现部分(作为参考,不占分数)、学习表现部分(30分)、学生工作与身体素质部分(30分)。

(二)第二阶段(现场展示)

所有候选人须参加现场展示环节,根据选定主题,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现场展示(展示形式不限,PPT,演讲等均可,主要体现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榜样力量的发挥),满分40分。

四、奖励

根据自评材料和现场展示两个环节的分数计算每位候选人的总得分,评选出不超过20名获奖者,授予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荣誉称号,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五、工作安排

自评材料现场评审环节暂定于9月29日晚。

现场展示环节暂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请等候通知)。

六、报名要求说明

(一)候选人推荐

本次报名采取院系推荐方式,被推荐人请按照《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评选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自评表》(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论文加分审查证明》(附件4),并请院系为参评人提供推荐信(内容需包含政治思想表现,未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证明,在当前学历阶段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研究生)”推荐资格,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二)学生评委推荐

各培养单位请按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研究生)”学生评委推荐表》(附件5)。

(三)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统一将纸质文档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推荐信、相关证明材料)装于档案袋内,于9月23日晚18:00前上交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二楼并将材料电子档(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推荐信、被推荐人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及生活照、相关证明材料)命名为“【培养单位全称】三标评选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Hustxueshu2024@126.com。纸质文档与电子档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评候选人加专用QQ群:72529600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委加专用QQ群:928438151。

如有疑问,请联系:

梁媛媛 闫 超 027-87542452

赵 谦13278882598

王哲涵17761920776

陈恩宇15271195891

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9月18日

最新发布